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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中央健保局

 

勞保

 

會員申請勞保各項給付應備證件資料

 
 

請領
種類

請領
資格

請領應攜帶之證件

給 付 標 準

傷病給付

由不能工作第四天開始算起

會員證、個人私章。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衛生署合格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

月投保薪資日薪之50%。

生育給付

(女性)勞保被保險人

會員證、個人私章。
個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衛生署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出生證明書。

月投保薪資一個月。

老年給付

男:六O歲
女:五五歲

會員證、個人私章。
個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依個人投保年資請領,最多50個基數。

失能給付

本人

會員證、個人私章。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勞健保合格醫療院所開具之失能診斷書。

依失能等級請領。

死亡給付

本人

會員證、受益人私章及受益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死亡證明書、死亡者除戶之戶籍謄本一份。
受益人戶籍謄本一份。
殯葬廢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

月投保薪資35個月。

直系家屬

會員證、私章、個人存摺影本
死亡證明書、死亡者除籍戶籍謄本一份。
會員本人戶籍謄本一份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本人月投保薪資3個月。
年滿12歲之子女2個半月
未滿12歲之子女1個半月

職業災害申請

本人

會員證、個人私章。
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
勞健保合格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書。
(詳請可洽工會櫃台詢問。

月投保薪資日薪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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